時間:2020/11/12 10:55:58 來源:深圳晚報 責任編輯:肖芷菁
【摘要】 10月29日,《關于修改〈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條例〉的決定》經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《決定》增加了對文明健康飲食、反對餐飲浪費的倡導,并強調餐飲經營者應當引導消費者節約用餐,不得設置最低消費。
10月29日,《關于修改〈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條例〉的決定》經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《決定》增加了對文明健康飲食、反對餐飲浪費的倡導,并強調餐飲經營者應當引導消費者節約用餐,不得設置 低消費。
《決定》提出,鼓勵文明健康飲食,倡導注重膳食平衡、按需按量搭配食物、使用公筷公勺等;反對餐飲浪費,倡導合理點餐、適量取餐、剩余食物打包、辦理婚喪嫁娶和其他禮儀活動從簡用餐等。
《決定》明確,餐飲經營者應當引導消費者節約用餐,不得設置 低消費,切實減少餐飲浪費。《決定》倡導餐飲經營者建立節儉消費提示制度、在菜單上標注分量、引導消費者合理點餐等;鼓勵餐飲經營者創新推出有利于減少餐飲浪費的新產品、新模式、新業態;鼓勵餐飲經營者和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科學合理地處置余量食物,從源頭實現節儉節約,避免浪費。